+陕西宝鸡+2008年,2009年我们村拿我们好几个人的身份证在信用社贷款六十一万
你们是不能出借身份证的。现在你们作为借款人要承后果还款义务。
你好,证明不是你们贷款的,否则承担还款义务。。。
请采纳。。。
涉嫌贷款诈骗,建议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处理。信用社有过错的,可以要求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果是你们出借身份证明知这样的结果,你们需要承担还贷义务。你们还贷后,可以向实际贷款人追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宝鸡李律师解答:如果别人拿你的身份证以你的名义贷了款,你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如需律师服务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