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没有户口本,怎么办理婚姻登记
无法办理。。
你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以上是对如何领取结婚证书的具体规定。
请采纳。。。。。
出具户籍证明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办理。可到原户籍处开具证明。
你好,可以出具户籍证明或上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