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各位律师:
  我骑电动车载有一成年人A,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被一横向行驶于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撞了,我的电动车倒在机动车前面,当时A受伤住院,我报的警,交警判定我付次责,合理吗?现在A要求赔偿各种费用一万多元(医药费暂时由机动车主垫付),请问,假如是这样判,我该承担多少?机动车交强险会承担我的部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ezhe……(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10-08 00:4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