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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长胜大队村民由于未分得土地,导致国家土地征收得不到任何补偿。

长胜大队村民由于未分得土地,导致国家土地征收得不到任何补偿。 我加是1983年从乌苏搬迁到乌鲁木齐长胜大队的,户口也随后迁入。迁入前,乌苏将我们的耕地收回,而迁入到长胜大队,大队未给分土地,原因是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结束,暂无土地。后,我们家一直问队里要土地,队上各任领导都答应给予解决但都没有落实,2010年,我家再次要土地,村里几任领导给我们开具了证明,证明我们土地一直未落实,希望之后领导给予解决。我们拿着证明继续要土地,直到2013年土地征收,我们还是没有得到土地, 同时由于没有土地,我们失去了农民应该享有的各项权利。所以我们希望能通过法律,来维护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6598……(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4-02-08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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