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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2011年8月30日,本人借同事王某10万元,口头约定利息3分,使用半年,至2012年2月30日,到期后经多次催缴不还,2013年4月,王某归还2000元,2013年12月1日,王某重新给本人写了张借条,未写利息,借条内容为:“今借到孙某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用期一年。落款:王某 日期:2013年12月1日”。 王某有其名下轿车一辆(按揭中),付了首付的房产一套(按揭中),有固定工资(每月4000元左右),要钱就说困难,没有,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zwb86……(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4-02-0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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