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对于财产分配方面的问题

夫妻离婚,对于财产分配方面的问题 我和我爱人之间有一些误会,对于误会男方不肯解决,一心只想离婚,其实我们俩基本没有了夫妻感情,他长期在外工作,我是想向您咨询,第一:我和我爱人结婚时没有任何固定资产,所居住的房屋是其父亲为我们准备的,所有权人是其父亲,倘若我们离婚后,我可以要求带女儿暂时居住嘛?第二:我婆婆说房屋内的任何东西都不可能给我,我是否可以要求财产分配?因为有我父母给的陪嫁以及婚后购置的家具家电。第三:女儿长期由我一人抚养,我爱人几乎未和女儿有过互动,我爱人除了日常生活费的给予,其他没有尽一丝做父亲的义务,我是否可以要求女儿由我抚养?希望您能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静静的李静(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4-02-05 20: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