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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民事债务纠纷

民事债务纠纷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请问律师我有一张借款条是在2011年4月21日写的借据上未约定利息只有还款期限为3个月。现在已有33月了,现在他在借据的空白处私自加写(利0.03)字样,我该不该算利息呀?这个期限是否超出两年不受保护呢,在这期间他在2012年11月1日私自开走至今未还我该怎么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巴达日呼(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4-02-05 13: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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