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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死亡事故赔偿案件

交通死亡事故赔偿案件 我的父亲上月骑摩托车与出租车相撞,造成我父亲当场死亡。经过交通局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我爸今年49岁,在钢厂上班,月收入两千多,属于在职职工,我想咨询的是(1)在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时候是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还是按照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呢,能否要求按照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  (2)出租车买了强险,那么出租车赔付的金额应如何计算,是不是在强险的范围内首先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按照责任有出租车车主承担吗?  急切期待您的回复,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ngjq……(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09-02-18 16: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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