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贵州省威宁县我想咨询一下:2014年1月17日下午朋友李闯,找一辆车牌为贵F
+我在贵州省威宁县我想咨询一下:2014年1月17日下午朋友李闯,找一辆车牌为贵F +我在贵州省威宁县我想咨询一下:2014年1月17日下午朋友李闯,找一辆车牌为贵F.A5072的客运车,付10元运费,帮我转了一单步步高的手机,总价值一万三千多。可就被车主大意给弄丢了。事发后我、车主都报了警。据车主回忆:当时坐他家车的共九人,其中八人为一帮云南昭通到我们临镇(迤那)打工回家过年的,另一个为迤那镇人(即后面的证人)。20日上午车主找到了这个迤那人,他告诉车主及我,他看到其中一个昭通人拿走了我的货。证人、车主、我们三人到了镇派出所(中水镇)分别录了口供,派出所也立案侦查了,我也提供了进货清单及所丢的八台步步高手机的国际识别码。可现在的结果是:派出所申请地区公安局的刑侦大队,检查结果是这些手机没在贵州范围内。而我通过渠道从步步高工厂得知这些手机已被人在使用。也就是说这些手机很有可能是在省外使用的。也正如证人所说的手机是那几个昭通人拿走的,应该是在云南昭通使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4-02-01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