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关于赔偿的问题
关于赔偿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在10月份 我到小伙伴那里去玩然后就是他说有人要找他的事也就是有人要拿刀砍他 然后我们都是在他宿舍玩 一开始那四人 暂时其余两人可以用路人乙来称呼吧 原因是欧某(四人中的一员)的女朋友是和我小伙伴一个厂的然后喜欢上我小伙伴了 欧某很不爽 所以约了路人甲乙等人来砍他(四人中受伤的那个)一开始他们在宿舍打电话来挑衅说要摆场子,就是双方叫人群殴,而迟迟未来,而我们在宿舍准备睡觉的时候他们四人冲进来了对着邓某(我的小伙伴)颧骨位置砍了一斧头,当时我就上去抢下了他的斧头,其中的不必要的过程不详细说接下来说的是关于案发时我们用的工具 我们一共有六人 一人持刀一人砍了几斧头其他的都是铁棍而我使用的是木棍。案发后我们积极的报警了并且态度良好的协助调查了,现在就是需要支付医药费4W 而邓某的父亲说要和我一人两万承担这个费用我想知道这样的责任承担是不是合理的 如果要分担责任的话 加上对方的四人和我们的六人 我们各自都该承担医疗费用的多少才是合理的 年后提起诉讼 所以想先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希望您能够帮助我 因为我现在只有16 而邓某15 欧某15 年龄都不算很大 所以我想知道后果以及应该如何去处理 毕竟不想白挨冤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1158……(江西-新余)
提问时间:2014-02-01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