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我喜欢女孩说她没男朋友 然后找我要钱开店 后来发现她一直是有男朋友 这样能构成欺诈罪吗?
你好,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她凭借你喜欢她而诈骗你,如果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已涉嫌诈骗犯罪,应该及时报警,但你必须提供诈骗存在的证据,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
2、夜总会女人接触的男性较多,有点水性杨花,不可信!但在网上不经当事人同意公布其信息,系侵犯个人隐私!
3、从民法上讲,她可以狡辩说正合你搞对象,你寄给她的钱她可以狡辩说属于赠与,这需要运用日常生活规则去判断!
4、她和谁交往是她的权利,任何人不可干涉;但你可以起诉要回她向你借的钱款。
对方已涉嫌诈骗,应该及时报警。
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就评你的个人判断而公开的,同样会侵犯对方的权益,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