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黔南,我想咨询一下;我跟老婆现在还没有结婚,但是我们有了小孩
你们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具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
子女的姓氏一般在出生后办理户籍登记时便予以确定。《婚姻法》第22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子女在办理户籍登记时确定的姓氏,应视为父母双方合意的结果,在子女日后的成长过程中,成年以前,对子女姓氏的更改应由父母双方协商同意。
2002年5月21日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明确:“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可以进行参考
户口上哪一方没有关系,关键是你需要提供证明证明你是小孩的父亲,才可以到户籍登记部门讨说法!
办理户籍登记时确定姓氏时如果和母亲姓时,户籍人员的合理做法是应当询问父亲,谁知道女方是以什么欺骗手段办理的户籍?!
中国传统是子女随父亲姓,对方必定向公安机关隐瞒了事实或者是通过关系办理的结果!
建议不要起诉,可以向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反映要求变更!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