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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房产纠纷

恋爱期间房产纠纷 和女友恋爱2年,当初感情甚好,准备买房结婚,房款首付10万多点,当时男方出资7万多,女方出资一万八,男方在签署购房合同上写上了女方的名字,买房后两人一起生活半年多时间,在此期间还款多少均为男方在还贷,现在女方提出分手,要求男方退给女方4万,但男方要求女方签署房屋产权归属男方,女方又不答应,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处答复需银行出具同意说明方能公证,但银行方要求还清贷款才能出具说明,现女方又反悔,即不签署协议,又不还贷,那男方要求女方把男方当初买房的本金退给男方,女方也不答应,但房贷男方一直在还,这样说来,既然是共同贷款抵押人,房贷就应该有双方共同还贷,现女方不还贷,又不签署协议,请问这种情况,男方要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能走法律程序吗?请律师支招帮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ta……(贵州)
提问时间:2014-01-26 10: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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