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婚另一方是已婚,在一起三年多打过两次胎。现在他要分手,我该怎样维护我自己的利益?
法律不保护,如果想要赔偿,只能协商
你们未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婚姻法的保护范围
无法索要赔偿
可以适当协商,让对方给予你适当补偿,因为你打过胎,对身体有影响
另,对方可能涉嫌重婚罪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没有登记,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但对方涉嫌重婚罪,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补偿或赔偿事宜。
你好,双方自愿的话,不能主张什么赔偿的。。。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