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长春以下是我想要咨询的问题: (律师您好,下面是我们当时
我在长春以下是我想要咨询的问题: (律师您好,下面是我们当时 我在长春以下是我想要咨询的问题: (律师您好,下面是我们当时承包土地的协议我现在的问题是乙方因为我不同意再次出沟机修理费用.到现在迟迟没有支付我2014年的承包费用.元旦已过.请问这种情况我打官司能赢吗.对方过了元旦没叫违约金算不算违约可以赔付我两万元吗?另外这地是我奶奶去世后留下来的,有国家分的地也有自己家早年开垦的地)我的手机:15372972125
——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王新
乙方:薛云图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集体旱田地13亩及水田2.8亩承包给乙方耕种___3___年.自2012年1月16日起至2014年12月16日止.承包费合计(小写)31500元,大写:叁万壹仟伍佰元整.
具体条件如下:
1. 乙方在耕种期间如土地有变化时,甲方负责给乙方补相应的地数和补年头(用集体地补)
2. 粮种补贴由乙方所得
3. 村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国家直补归甲方所得.
4. 乙方义务,应保证土地完好无缺的耕种,如在承包期结束甲方发现土地的数量与当时承包时的地数不符或有所减少,乙方应负责找回丢失的地数,如不能找回,应用自家集体耕地作为补偿,并完整无缺的归还给甲方.(详细地数见下方)
5.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或承包土地使用权.
6. 承包费用应一次性付清.
未尽事宜如甲乙双方发生异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既生效,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两万元整。
旱田详细地数如下:
后院大块 69根垄.小块12根垄(两个半根) 小计:2亩 (06年在北起半)
老郭南岗 52根茏. 小计:2.08亩 (06年在南起半)
大盘地 22根垄. 小计:2.08亩 (06年在东起半)
西边水库上 此块地东边查是43根垄,西边49根垄.
(北侧靠近陈君家是7根长垄) 小计:3亩 (06年在北起半)
西边水库下 32根垄(北侧靠近葛鹏家地) 小计:1亩
小十二道西 31根 道东20根 小计:0.8亩 (06年在南起半)
东北山 小计:1亩 (06年在南起半)
东山道上 小计:0.8亩
加窑坑 小计:0.3亩 (06年在南起半) 以上总计:13亩旱田
备注:乙方付给甲方的承包费用分三年付清
每年在元旦之前乙方应把当年的承包
费用一万零伍佰元整付给甲方,否则按
违约处理
水田维修河堤沟机费用甲方负责,
如沟后毁坏重沟由甲方负责. 甲方签字:王新
乙方签字:薛云图 时间:2012年1月16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4-01-25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