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牙齿被打成轻伤,3颗牙齿脱位,牙神经断掉了,嘴唇破裂2cm缝合4针
牙齿被打成轻伤,3颗牙齿脱位,牙神经断掉了,嘴唇破裂2cm缝合4针 在学校被同学打成轻伤,牙齿被打成轻伤,3颗牙齿脱位,牙神经断掉了,嘴唇破裂2cm缝合4针,本来父母不同意的,要求报案,但考虑到学校名誉,还有自己的档案,最后同意双方父母还有学校领导坐下来协商,现在只是先谈把我牙齿治好,最终谈判还没确定,反正他负全责,我想问一下下面这条是不是符合我的情况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许建挺(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01-24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