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至人轻微伤害
可以的。
花1万应该是可以了,可先与警方和对方协商解决。
一般多拿的拿不回来的。承担了拘留仍然会承担赔偿责任的。没看证据就不该付款的。可以协商,协商不好的可以诉讼的。如果领取的款多很多的话凭证据也有权要求返还的。
可以与对方通过警方单独协商赔偿的事。如果被起诉的话,可以就对方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超出赔偿的部分,法院不一定支持的。
看警察是否认定你参与了来定。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本律师分析后认为,你们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对他人造成轻微伤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殴打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建议你们尽量达成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并不意味着高价赔偿。我认为在赔偿的同时,给伤者赔礼道歉也是应当的。在取得谅解的同时,让公安部门做调解工作,如果对方一味的喊天价赔偿,这时,你们可以告诉他,他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相信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审判,并且法律是讲证据的,拿不出那么多受伤治疗的凭据,法院是不会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的。
轻微伤为治安案件,有过错的人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部分调解不成诉讼,已付超出赔偿金额的可主张返还,治安处罚有可能是15天以下拘留或罚款
你好!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出手打受害人,受害人的住院治疗费你可不承担。但砸坏4s手机是要由你个人赔的。赔了1万元应该是有余而无不足了。要拿回多余部分恐怕是困难了。公安通知协调应当配合。警方如果还要你再拿出钱来,这要有赔偿的依据,如果要以这为不配合,拘留你,可提起行政复议。
轻微伤,伤情比较轻微,8、9万的医疗费用应该是足够了。而对方要价18万确实太高,如果对方不肯协商,我认为司法解决也可,但你们确有可能面临拘留。
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你好,你们的事情是2012年的事情,你可看一下公安机关的裁定书,如果该项裁定和你所支付的款项有出入可以追回。
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是分开的,如果对方请求明显岐高,你可考虑拒绝协商,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可通过诉讼解决,最好是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如果能够证明你只是将对方的手机摔坏了,而没有参与打架,也就是说你没有打受害人,那么你应当只对损坏财物承担责任,对对方的人身损害赔偿不承担责任;
2、如果各方面证据都证明你只是对损坏的财物即手机承担损坏赔偿责任,那么你就只赔偿手机的损失;
3、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已经赔偿对方1万多元,本律师认为只是手机损失的话,对方应当已经完全获得了财物的损失赔偿,你不应当再承担赔偿费用;
4、但是对方如果一直咬着有你参加打架,那么你就应当与其他人一起为对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责任,如果对方对你们的赔偿不满意,你们可以到公安机关要求查看对方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看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部分你们有理由拒绝赔偿;
5、作为你来说,已经支付了一万元,这样的情况,也可以直接找到受害者和派出所,单独予以协商,解决你俩之间的问题,但是还应当看对方的态度和公安机关处理该问题是从全体来处理,还是可以从每个人各赔偿一部分这样的情况。
可以的。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作如下回答:
1、你们8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你们8人喝酒后打架至他人轻微伤,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不予处罚;如果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会对你们8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由于你们是结伙殴打他人,有可能被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你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是有处理期限的,据您问题描述,你们的案件发生在2012年,但是到现在公安机关仍未作出处理,已经违反治安处罚法规定的办案期限。一年多的时间不予处理,到现在春节了,公安机关说给你们最后一次协调的机会,并表示如果无法协调,让你们到拘留所过年,很显然是在给你们施加压力,对方是否利用了关系?
3、对方要求你们赔偿18万元,需要有法律依据和证据
对方要求你们赔偿18万,需要举证证明他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医院费需要有医院的单据,误工费需要有医院的假条和单位的工资证明,他索要的任何一项赔偿费用都需要有证据和法律依据,对方尽管受到了受害,但也不能随便开价,对方要求赔偿的不合法、不合理部分你们有权拒绝赔偿。
4、本案的处理建议
先与对方协商,但对方不能漫天要价,需要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如果对方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可以拒绝赔偿,如果公安机关要对你们进行拘留,你可以提出本案已超过了审理期限,建议你们也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与公安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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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关法律依据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据你陈述,对方有讹诈嫌疑。你支付1万元已经很多了,远远超出你毁坏的价值。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毁坏了财产,最多也就是行政拘留,或者就是赔偿损失而已。
1、你们不应该在给付赔偿了;2、你不构成犯罪,是行政拘留,拘留也应该赔偿;3、轻微伤赔偿除了治疗费用,也就1万左右的损失,你们给多了,可以要求返还的;赔偿费用你们协商,一般应该均分承担。
你好,你们8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你所述,对你的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1、关于殴打行为的定性问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调解中,对方的要价和你们的还价打不成一致,调解不成,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但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上过长,程序上有违法之处,可以申请复议。
2、关于你承担责任的问题。
对方要求你们赔偿18万元,需要有法律依据和证据,简单地说,就是对方要求你们赔偿18万,需要举证证明他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医院费需要有医院的单据,误工费需要有医院的假条和单位的工资证明等等,对方要求赔偿的不合法、不合理部分你们有权拒绝赔偿。而损坏手机的赔偿你应当赔偿,1万元应足够了,你没有参与其他殴打行为,应免责。如果赔偿超过的部分,你还可以向受害人追偿。
上述解答只是针对你所述情况,如果有需要补充的可及时作出补充,以便作出更可行的解决方案。你也可以通过电话随时咨询,确保你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