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的案子,但是法院查封了我父亲母亲的苞米,以及四轮车.
我的案子,但是法院查封了我父亲母亲的苞米,以及四轮车. 2011年07月4日早上六点左右,我驾驶一辆无牌照摩托车与邻村一位也驾驶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并且他车上还驮着一位女士,我在主道行驶,他们在岔路口大回上主道,我们相撞,报警后,责任书判定我是次要责任,那位驾驶摩托车的主要责任,他驮的那位女士无责任。我是左侧锁骨和头部受伤,住一个院就没事了,那位骑摩托的,什么事都没有,只是他驮的那位女士,眼睛瞎了一只,腿也断了.之后那位女士就与驮着他的那人做了私了,赔给他5万多,但2013年春那位女士做了伤残鉴定,并把我告上法庭,2013年9月16日法院判我赔偿那位女士5万7千元,我一直没有给,就在2014年1月21日,法院到我家把我家苞米查封了(我家住在农村,我结婚之后一直与父母同住,农村土地都是按人口分的,我父母分别是一人6亩,我是超生的才分到2亩地,这些都有土地使用证的)我就想问我父母的财产根本不是我,法院为什么查封,合理吗合法吗?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1237……(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4-01-22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