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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朋友17岁,晚上12点后有同学外出宵夜,被别人挑衅发生打架,一同学回宿舍喊人帮忙,在楼梯口遇到我朋友就叫我朋友去喊,我朋友去喊了,并且和宿舍里的同学一起去帮忙,我朋友和其中的有个同学还拿了钢管,我朋友还没有开始打就被对方的人扑倒,回打了两下就不能翻身,我朋友方有7个人,对方4个人,对方当时拿了砖头,朋友方全部是学生,对方是社会青年,对方有一人轻微伤,但没有权威的鉴定书,公安机关根据对方的口述认定,事发后学校领导把同学们带到派出所自首,并且和打架的对方调解好,对方以承认先挑衅不对,主动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责任,之后由我朋友方7个同学陪了对方几百元的费用,并且表示双方达成协议谅解,互不追究,一年半后公安机关追究这是,把我朋友方7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公诉到检察院,现在取保候审在家,恳请懂法律的律师解答一下我朋友们会判刑吗,会被判多久,对方没有人被告公不公平,我朋友们是外地人对方是当地人,作为双方唯一的一个未成年人,我朋友可以免于起诉吗,求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求助人ABC(贵州)
提问时间:2014-01-22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