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开发商用商品房抵押还钱给债权人,但是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债权人却已经入住。

开发商用商品房抵押还钱给债权人,但是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债权人却已经入住。 在开发商所修建的楼盘商品房还未完成主体结构时开发商就已经与个别债权人以房抵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开发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并没有取得房产预售许可证并且与其中一名购房人签订一种所谓的《委托建房协议》,而此购房人以委托开发商建房的名义进行房屋预售,并且在原主题楼盘之上加盖了一层商品房,请问他的行为是否已经触犯法律,该楼盘至今未通水电气而所谓的购房人就已经强行入住,而当地政府在明知该楼盘买卖属与非法的情况下还给所谓的购房人批准了安装临时供水供电,请问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没有触犯国家机关人员相关法律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u553……(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4-01-21 19:2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