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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人驾驶证件全部失了,保险过期不记得交了,事故己发生了

首先,本人驾驶证件全部失了,保险过期不记得交了,事故己发生了 首先,本人驾驶证件全部失了,保险过期不记得交了,事故己发生了,在驾驶街道公路上,时速5十,突然前方车辆急刹,未能刹住便追尾撞上,对方保险全保,在澄清解释中,不报警处理,双方私了,但对方处于本方证件丢失和保险过期的心态想高额责任赔偿。并签了协议书事故被撞车辆坏处全部维修费用由本方出,当日并交了5千维修费至修车行,对方怕本方开车不负责任,与修车行扣押车为全部修好的凭证。待车全部整好,并提出精神损失赔偿和故以高价位材料和维修人工调高两倍价格。通过对对方的维修材料和报价了解是之前的费用少出好几倍。请问本方该怎么办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4-01-20 11: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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