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打结婚证同居一年,女方提出分手,现在有一个两个月的孩子
一般是女方抚养孩子的
两周岁以下孩子原则判归女方的。
如没有登记结婚就不是夫妻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及小孩由你抚养对方负担抚养费。 我的补充: 2014-01-19 11:41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你们不是夫妻关系,你可以起诉要求获得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您好,首先,彩礼问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根据就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离婚问题:您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不存在离婚问题,是属于非法同居,但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小孩问题:你们的孩子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同样是你们的子女,所以双方都有抚养小孩的义务,男方想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是可以的。
其他相关问题:你们同居期间,男方在经济方面给以女方帮助,没有协议,算赠与,您很难追回相关的费用,其他一些家具、电器、生活用品等是谁买的就属谁的,你们都不存在夫妻关系,所以也不存在哺乳期问题。
双方对孩子抚养达成一致分开就是了,你们是同居关系。
属于同居关系,处理好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后,自行分开即可。可协商孩子随男方抚养,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最多是在解决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同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2、对于彩礼,你们没哟领取结婚证,当然可以要求对方适当返还彩礼(因为对方为你生育一个孩子,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3、虽然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随母亲生活,但是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女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母乳喂养,而且住在娘家,并没有在男方居住,这样也并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既然女方想解除同居关系,而对你来说,与其这样还不如尽快解除这种同居关系,所以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在孩子的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彩礼的退还等方面都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可以协议解除同居关系;
5、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与女方的哥哥的孩子有几个没有关系,只是在你们双方协商,如果确实对方不想抚养孩子,那么由你抚养孩子是没有问题的;
6、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你确实在对方分娩一年以内还不能提出抚养权的归宿和解除同居关系,这应当是参照离婚诉讼的时间的规定。
如果女方放弃抚养权,男方能够取得抚养权,否则女方获得抚养权的机会更大。
从你方抚养有利小孩角度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两周岁以下孩子原则判归女方抚养。
可起诉要回彩礼及确认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如女方要求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小孩归母亲抚养。你们之间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需从法律上解除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即可。
敬请采纳。
你好:1、你们不具备婚姻的法定条件,不存在离婚之诉。
2、虽然未领结婚证但共同生活,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隨母亲生活。
你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当然你可以起诉要求取得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一、您可以起诉追回所付的彩礼,但你们并没有办理结婚的登记,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因为:(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您争取抚养权,根据您的叙述的事实,您的胜算还是很大的。但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判给你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不能起诉离婚,只能起诉要求小孩抚养权。从案情来看你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机会较大。
你好!
你直接向法院提起孩子抚养、退回彩礼请求之诉。无需提出离婚、解除同居关系请求之诉。孩子两周岁以下,除非是调解达成协议(母方同意孩子跟随父方生活),或者母方抚养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这样,父方抚养孩子的可能性比较大。否则,判决孩子跟随母亲的可能性比较大。
1、没有登记结婚,不受法律保护,自行分开即可;2、有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3、有证据证明债务可以起诉要求返还;4、不是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协商解决,想抚养孩子必须先控制管理孩子。
因为子女未满两周岁,原则上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的,可酌情决定由男方抚养。在抚养权诉讼中,男女双方也可以达成调解,调解不受以上限制。
你好,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双方属同居关系,可以起诉处理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你好,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是否可以离婚及如何起诉
现在国家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婚姻关系存在的唯一标志是结婚登记。所以你们之间只存在解除同居关系和处分同居财产及小孩抚养权,而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所以如果起诉只能就同居财产和小孩抚养权起诉!
二、关于彩礼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19号,2003年12月26日发布。其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故此,只要有彩礼钱的证据,对方应当返还!
三、关于小孩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所以现在如果想要小孩抚养权有点难度,法院一般判归女方,但是如果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女方没有直接抚养还是有一点希望的,最好是和对方协商子女抚养问题!
三、关于母乳喂养
国家法律只是提倡母乳喂养,没有强行规定,就这一点而言,你可以利用来起诉,因为婚姻法规定有不得在哺乳期起诉离婚的规定。你要从其他角度证明对方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
(1)可以主张要求返还彩礼。
(2)双方未打结婚证,不能起诉离婚。
(3)鉴于小孩不需母乳喂养,经济条件也优于女方,且事实上现在仍是男方在抚养小孩,故男方争取抚养权存在优势。
首先,你们之间起诉的不是离婚,而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其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受权利。如果现在还在哺乳期的一般是归女方抚养,但也要看具体情况和你争取抚养权的强烈程度,另外还有看你能否对未成年子女成长有无利的。同时,到法院的话,法院会综合各因素考虑的。最后一点,即使不是你抚养,你同样一辈子都市儿子的父亲,还是心态放平一些。
如没有登记结婚就不是夫妻关系,不需办离婚手续。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及小孩由你抚养对方负担抚养费。
你好:
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依法向法院起诉,就一般而言,孩子现在太小,法院会判给孩子母亲扶养的,孩子父亲应按其月收入的25--30%给付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止!
当然,由于物价的原因及其他问题,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后也可以起诉依法变更抚养权或者增加抚养费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法院不受理的,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你好: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就由谁抚养
如果女方坚持要求抚养孩子,由女方抚养的可能性更大。
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没有打结婚证就不存在起诉离婚,但可以通过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你好,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但是你的情况应属于事实婚姻,那么根据你所述,解答如下:
1、关于离婚的问题。对于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话应先到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否则法院会按非法同居不予受理。当然,尽可能的协商处理解除关系是最好的办法,妥善处理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
2、关于彩礼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故你有权要求返还。
3、关于孩子扶养问题。
根据婚姻法,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你们没有结婚证,不存在这种情况。可就孩子扶养问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扶养,但根据你所述情况,在综合考虑各方扶养条件和孩子有利于成长的前提下,孩子归男方扶养较为适宜,由女方承担部分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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