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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牧区轮流放养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牧区轮流放养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我们村是轮流放羊牛群 我爸23天放2天 李黄两家牛很相似,放牛那天死了一头黑牛是黄家 我爸误认成李家牛通知李家  李家未仔细辨认拉回扒皮卖肉  晚上自家牛回来才发现是认错了死牛 遂发生了纠纷黄家诉诸法院要求放牛人我爸和扒牛人李家共同赔偿13000(牛市价)
  一审判决牛不明死因依据动物防疫法应作无害化处理对所剩死牛肉及卖牛钱全部予以没收 认定我放牛人与黄家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负赔偿责任
  但现在上诉方诉称我们轮流放养属于有偿保管合同关系 要求放牛人对其损失承担责任。我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有偿保管合同么?我们因该如何答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水墨石upe……(内蒙古-乌兰察布)
提问时间:2014-01-18 14: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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