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交通道路合法权益
交通道路合法权益 我的小车在15米宽的主交流道行驶,我从西往东正常行驶,车速在规定范围内,没有任何违反道路安全法,驾至路口时有辆由北而南的7米单行道轿车逆向行驶,看见车以后我急忙刹车,对方车速比我快,导致两车碰撞,而对方车未减速又撞向停在路边的商品车上
对方是做保险销售的,经常出没事故科 ,事发12天了交管部门都不给说法一直推辞说没调查过还没研究
请问领导;我方有责任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LEI……(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1-18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