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我在寿光,我在2013年七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开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

我在寿光,我在2013年七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开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 我在寿光,我在2013年七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开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对方骑电动车从右侧土路横穿公路,因为太突然刹车不及,引发交通事故,我的车有交强险,对方脚腕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两个半月共记八万元,我陆续交了五万六千元,别的是对方出的,九月上旬出院,九月下旬起诉至法院,十二月开庭,代理律师说伤者未痊愈中止诉讼,至今没有开庭,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
提问时间:2014-01-17 21: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