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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女方户口是否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享受当地当地待遇?

离婚后女方户口是否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享受当地当地待遇? 我姨妈15年前再婚(办理了结婚证),户口迁到男方(农村),一直勤俭过日子,相安无事。可最近两年,由于当地塌陷(煤矿)补偿,所有补偿款男方据为己有,导致老无所依,想结束不幸婚姻,请问:
1、离婚后女方户口是否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2、离婚后,能否享受当地当地待遇(以后每年可能还有补偿)?离婚前补偿能否要回?
3、若男方不同意离婚,该如何索要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aohon……(陕西-安康)
提问时间:2014-01-17 09:5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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