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2010年时候有同事借我4000块钱
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及时向法院起诉吧。
可以收集证据诉讼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你好:起诉解决
借条的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至今已超过两年就超出诉讼时效了,对方若以时效问题抗辩,您不会胜诉。但是若这其中您主张过权利则会导至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最好让对方重新出具欠条,
可在你所在地法院起诉要回
向法院起诉
如果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到法院起诉,但对方在东北,起诉需要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您好,协商不成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你好,持借条向你同事主张还款,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他要求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