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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欺瞒婚姻及生育状况,又与其他人订婚并收取彩礼(现金)的法律咨询

女方欺瞒婚姻及生育状况,又与其他人订婚并收取彩礼(现金)的法律咨询 女方第一次婚姻有一男孩归前夫抚养,离异后又第二次结婚又有一女孩因感情不和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在其之间隐瞒婚姻与生育状况,经人介绍与我朋友订婚并收取彩礼(现金4万元),现经多方证实女方现实的婚姻及生育状况,我朋友感到受到欺骗,想退婚并要回彩礼,应该怎么办?女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骗婚罪,像这种行为该怎么定性?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长空利剑(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4-01-1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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