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怎样才能实现维权
我怎样才能实现维权 我是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人,2001年10月21日购买了原永州市凤凰园兴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8.8平方米的两个门面地,付清了购地款8.4万元。合同承诺3个月内办好规划和国土相关手续,违约按每月500元付我违约金。之后永州市清理整顿土地市场、调整中心城区建设规划,2004年5月原永州市常务副市长崔永平主持召开第69次政府常务会议定下处理银象中路东侧92个门面地的原则,至今10多年了开发商与市国土局相互推诿,把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关进了笼子里,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双重侵害,国土局要我到法院告开发商,法院看了起诉材料不予立案,要我告政府,上访,求助怎样才能实现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眼望穿(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4-01-1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