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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2万元欠款,十五年后应该给多少钱

2万元欠款,十五年后应该给多少钱 十六年钱,因车祸导致法院判我方赔偿对方补偿费(具体多少我也忘记了),但是当时由于经济原因,有两万没有给对方,对方一直也没要,知道十六年后的今天,对方起诉要求还钱,请问他还有这个诉讼的权力吗?我们应该给他吗?如果应该,需要给多少钱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d8890……(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4-01-14 09: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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