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方面的问题。。。。。。。。。。。。。
1、老大与老人的居住证明;老大尽赡养义务的证明。
2、有赡养能力但不尽义务的,会少分。
3、由法院酌情确定。
4、没有,儿媳、女婿作为公婆、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是配偶离世。
你好,建议来电详谈
答:1、均未尽到主要赡养义务;2、不一定;3、少于应当享有的份额;4、配偶不参与分割。
如果邻居、单位等书面证明老二老三却未尽到赡养义务能少分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1搜集他们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
2,法院判决。
3,法院判决。
4,无权继承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详谈电话联系。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一般是证人证言和基层组织证明;
2、是的;
3、要看法官酌情判定 ;
4、配偶是没有独立继承权的。配偶继承遗产唯一的可能就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较多赡养义务。老大夫妻均健在,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
你好,详情可来电咨询。
1、需要举证证明老二、老三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2、邻居的证言的效力,需要由法院认定。
3、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4、老大的配偶无继承权。
你好!老大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尽了较多赡养义务,老二老三没有尽赡养义务,证人证言、费用票据、单位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具体分割比例由法院根据事实情况来裁定。老大的配偶没有权利单独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