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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

拆迁 这边拆迁情况如下
我们自己的房子是按1480元算,拿房是1580元,以平方换平方,如果超出面积过商品房面积一半,就可以再拿一套房子,按1980元算,合同签定前提是我们拿多层
现在过去三年了,我们可以拿房子了,现在新规定出来了,说现在房子造价高了,超出面积要按2400元算,说现在是小高层了。但对我们老百姓来说肯定是不愿意的,我们愿意拿多层的房子,现在政府不造多层了,造了小高层,要我们按2400元补,哪有这种道 理呢
现在政府给你2天的时候,要把钱给补足,不然就算自动作废,放弃房子处理,你说这种事情如何处理?
比如说原来自家房子300平方,按1480元算,政府补你44.4万元,现在商品房一套是120平方,两套就是240平方,按1580算,是37.92万,第三套房还余60平方*1580=9.48元,另补的面积60*2400=14.4万元,争议就在后面补的这60个平方上,合同上是1980,现在要收240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NYL……(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1-1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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