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研究生初婚初育且晚婚晚育,学校强制休学,如何走法律途径解决?
研究生初婚初育且晚婚晚育,学校强制休学,如何走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你好!我闺女是浙江某高校研究生(已婚),现读研究生三年级,原则上今年六月份毕业。2013年12月份左右,知道她怀有身孕,12月份中旬她与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后,向学校计生办申请准生证(女儿户口是学校集体户),学校计生办得知后通知到研究生院以及所读专业院系,强制要求我女儿休学一年。本身她的研究生所读年限都不够一年了,强制休学一年,不就是要延迟毕业吗?按学校逻辑,有延迟毕业,就该有提前毕业,为什么现在作为学生却没权利申请提前毕业?一旦休学,女儿不能在今年六月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面临就业违约赔偿。赔钱是小事儿,关键目前的就业形势如此严峻,我女儿年龄29岁了,在年龄上已没有优势了。我女儿能拒绝休学吗?因休学造成的这个损失谁来补偿?希望律师帮帮忙,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焦躁的小马(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1-09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