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弃管老楼未办入住未办供暖未使用过,室内主管道漏水。

弃管老楼未办入住未办供暖未使用过,室内主管道漏水。 我家暖气主管道漏水,主管道设在室内,漏水严重楼下及楼下隔壁都漏水严重损失很大要求我赔偿。我问过锅炉房,他们说室内的归个人负责并且我这房子没办入住没办停供由个人负责,我强调一点漏的地方是主管道,并且供暖主管道设在室内。我认为从外面阀门入户以后的才应该算是个人的,弃管老楼未办入住未办供暖未使用过,现归和平房产局管理。请问谁应负责请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岁月刚哥(辽宁)
提问时间:2014-01-08 15:2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