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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我以前是以服装店的店长,现已辞职,交接给下一位店长。可交接的当天并没有盘点,第二天新来的店长就上任了,我就没有上班了,休息了两天过后,公司领导打电话给我叫我去盘点。而这次盘点出来就查出差价值1万5左右的货品。公司现在就要我们店铺所有人赔偿,拿我们的工资来抵扣这笔差异。而且之前没有交接的时候我又休息了两天,回了老家,从老家回来就有店铺员工给我反应说店铺有内贼情况,我就看了监控并去询问了隔壁理发店的老板,他们都承认说是我店的带班以内部价卖给他们的,这件事也没有给我说,是、她私自吞了这笔钱。然而这种状况最近也发生了几次了,只是这次逮到了证据。只要是我没有在店里,店铺的事情都是交接给带班管理的!对于这种状况我需不需要赔偿呢?公司又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什么协议也没有?现在就是公司给我两个方案:1:把工资拿来抵扣失货2:让我一个人来承担这个事情,员工工资可以发,但必须是我的工资不发,并让我在拿出1万多来抵扣这个,就相当于说是让我拿钱出来给员工发工资!请问这个情况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容容135(重庆-巴南)
提问时间:2014-01-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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