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是全责,但是对方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在4S店租车9天,去付他修车费用时叫我也一起把租车费用付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你好,这要分具体情况,如果对方的车辆是对方经营必须车辆,你需要承担租车费用,如果不是,可以少部分支付,对于过多的部分属于对方自己扩大的损失,你不需要承担。另外,对方因此事产生的误工费,你是需要承担的。
务工费是需要你承担的,但是,交通费应当综合其是否有必要租车来衡量
不必要的支出可以拒绝。
合理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