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问题
工伤待遇问题 该当事人是灵璧县供电公司职工,于07年12月发生《工伤》事故,该公司对当事人绩效考核当月以(D)档处理,并处罚金。07-08年两年各降一薪工资(0.25)百分点(C)档的处罚决定。请问此做法对该当事人合理吗?作法正确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要是这样此保险条例不是形同虚设吗?。
该职工不仅没有享受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反而受到两年降两薪工资,当事人损失几千元,请问法理何在?。真搞不懂请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无能为力(安徽)
提问时间:2009-02-16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