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梅州,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我前男友发生感情纠纷,三个多月前我提出与他分手
我在梅州,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我前男友发生感情纠纷,三个多月前我提出与他分手 我在梅州,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我前男友发生感情纠纷,三个多月前我提出与他分手,上个月25号他在我出租房那里捕我,发生争执,他掏出随身携带准备好的水果刀砍伤了我,然后他报警自首,我去到医院治疗,对方没有来付过一分医药费,当地派出所过来医院录了口供后,第三天派了法医过来验伤,过后警方迟迟没给过回复,后来还是五号那天我前男友出来给我打了电话我才知道他出来了,然后我打电话给报案民警问他这事是怎么处理的,他还支支吾吾说要问一下再回复我,我等了一天他也没给我回复,后来还是我又打电话过去问他的,他就说我的伤法医鉴定没构成轻伤,我左手中指肌腱都断了,脸部和后颈也缝线了,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验伤的,然后就说他们无法给他定罪什么的就放了,后来知道他是动用了关系,放了就放了,他竟然屡次打电话给我威胁我,拿我全家人的性命威胁我,我不得已在朋友的提议下答应他跟他谈谈,他是个丧心病狂的人,一不顺着他点就威胁我,我说只要你不动我家人我什么条件都可以谈,后来他竟然逼我说我用肉体跟他交换,我不答应,他就在那里折磨我威胁我,还用手大力的抓我那还打着石膏没拆线的手,我一个人哭着什么都做不可敌不过他的,最后妥协他了,完后他说以后只要他要他就必须得找的到我,得不到我的心也要折磨死我的人不然我全家人的性命堪忧,我们这边警方是靠不住的了,报警也没用,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4-01-07 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