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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个国债项目:户用沼气池建设。原来由农民自建,通过农委验收之后

有1个国债项目:户用沼气池建设。原来由农民自建,通过农委验收之后 有1个国债项目:户用沼气池建设。原来由农民自建,通过农委验收之后,给每户农户补2000元除国家发放灶具之后补1730元现金。但由于农户自建无专业技术,造成很多沼气不燃,对整个发展不利,2009年重庆发改委和农委联合下达,要求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但国家补助资金又无法建1个沼气池,通过县农委研究,委托我们施工队代建,农户自己挖坑,我们出建池相关材料和大工,所产生的费用在1650元左右,我们和农户签订了代建协议,和政府签订了委托协仪,如果按7%交税的话,我们要交140元每户的税金,我们无法承担这个项目,农委说我们是帮农户代建可以不交税,并且他们说这个钱原来是补给农户的,现在只不过将项目做好,换个方式而以,我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他们说如果农委不要发票,他们可以不管,但我怕我做之后,税务部门找我补税,请专家给我个答复,是否该交税,交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短信用户(重庆)
提问时间:2014-01-0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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