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你好。1、只要是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协议的签订并不能取代女儿的法定赡养义务,女儿依然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3、老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他们的个人财产,因此,老人生前就做遗产分配属于赠与,是合理合法有效的。
4、按照你们协议约定,房屋由75平米变成85平米的,并不是协议中导致房屋无法实现的不可抗力因素。如果其他人对此有异议或觉得显失公平,可以协商解决或请求法院变更协议。
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订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
老人活着经协商也可对相关财产分割。
不可以。
看老人意见。
不是。
您好!
1 所有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 可以立遗嘱;
3 不属于
你好,如果宅基地完全属于老人所有,根据拆迁政策,在拆迁中三个子女无任何拆迁利益。你们子女与老人所签订的协议事实上是老人对你们子女的一种赠与,如果拆迁已完成,并已实际入住,房产证办理到子女的名下,属于赠与已经完成。
如果现在宅基地拆迁,还没有实际入住,房产证也没有下发到各个子女名下,老人可以撤销赠与,可以另立遗嘱。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义务,不能因一份协议就赋予子女可以不赡养父母的权利。
1协议有法律效力
2子女都要赡养老人
3不属于。
关于财产分割约定,有产权人达成协议的可以。
关于赡养义务,不受协议内容约束。
您好,1、协议属于老人对子女的赠与,有效;2、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3、不属于不可抗力
1 所有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 可以立遗嘱;
3 不属于
1、按照您的叙述,初步定协议有效。
2、老人还活着只能导致继承不能发生,但是财产(遗产)分割协议还是有效的。
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无法克服的情况。初步认定其中一个女儿的房屋面积增加不属于不可抗力。
4、每个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分男孩女孩,不论是否分配财产。
尽赡养义务较少的继承人,还有可能在实际分割时被要求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