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家庭纠纷

家庭纠纷 老人宅基地拆迁,四方当事人,老人,儿子及两个女儿私下签订协议三个孩子各分得75平房屋一套,儿子因一直赡养老人还分一些现金。签订老人名下无任何可继承遗产:并且老人和儿子居住并抚养!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效,是不是老人还活着女儿就可以不赡养老人!而且老人还活着是不是做遗产分配不合理?协议中还签订,如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分的75平房屋无法实现,则以回迁政策所制定的回迁购房款购买价格予以补偿。后来房屋改好了其中一个女儿的房屋由原来的75平被开发商改为85平,算不算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呢?查到合同法解释:不可抗力还有其它解释!请求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angn……(北京)
提问时间:2014-01-06 22:06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