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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根据《解释》18条起诉能打赢官司吗

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根据《解释》18条起诉能打赢官司吗 只有购房协议,(购房协议只涉及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争议处理方式)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楼房交付使用入住两年了,开发商没给办理房产证,根据《解释》18条起诉,一审,二审,省高院都以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驳回起诉,我还想申诉!难道开发商没和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无期限的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吗,保护购房者利益法律在哪!难道第18条是必须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强制性条件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nhai……(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4-01-05 09: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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