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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遗产继承的后续问题

关于遗产继承的后续问题 之前老人去世后无遗嘱,留房子一套,经过法院判决5人平分,老人去世前该遗产房屋一直由其中一人出租获益,并对外谎称该房屋已经过户其名下,在判决遗产时原告要求分割租金利益,但遭到法院以“房屋租金与遗产房屋份额分割不属同一类型”驳回。
下面有以下几个问题麻烦各位律师老师:

1,我是原告如果我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房屋在出租期间获利,需要什么法律条款?(本人已知需要合同法,物权法,但不知道该需要这2种法律的哪些条维护自己的利)
2,还需要其他什么法律条款就房屋租赁获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3,就房屋产权分割时,被告所说的话被书记员记录并签字的话,能否当做证据使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超级松松(北京-石景山区)
提问时间:2014-01-04 20:37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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