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民政局办离婚时协议把车给女儿、但未过户、夫
离婚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没权要回。
没有权利
不能要回。
要不了。
没有权要回
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查封、拍卖。具体要借款时间与离婚时间。
要不回来。
无法要。
不好主张。
那要看你女儿是否已经实际得到这车没有,还要看你夫妻是否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故意。
不动产的赠与是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如果车已经给你女儿了,就是你女儿的了。去法院讲清楚,你前夫应该还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或者工资。因车辆登记是你在你老公名下,法院扣押很正常,理解为恶意转移财产也很正常。所以,努力去沟通吧。
没有权利
无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你好,已经被扣押的财产不能转移所有权的,女儿无权要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