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你1些问题.我是从2013年4月份来这里工作的
可以申请仲裁要工资的
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是向工会反映; 如果你不想继续在那里从事工作的话,再如果对方未签书面合同,你不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承担你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的请求,另如果对方未按你们签约时的条件给你发工资或者提供相应劳动条件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您好: 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