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1起生活了2十几年,生有1个儿子,沒有办理结婚证,现在我不想给他生活在1起了
您好,属于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即可。
您好,属于同居关系,直接离开即可,有孩子和财产协商解决
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分手就行了。
向法院起诉离婚
你们是事实婚姻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详情可来电咨询。
您好,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协商分割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不需要离婚手续
你好,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司法解释(二)》第1条就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法定的三种情况,对同居关系的解除,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引起纠纷的,(3)由子女的抚养问题引起纠纷的。
同居关系的财产是指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当事人所得的财产。如果当事人双方对财产事先有约定的,只要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从约定分割;如没有约定的,在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无过错程度的情况下,妥善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你好,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只需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诉讼离婚的,可以到对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已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已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原则均分。孩子如果未满18周岁应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针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你好,你们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