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宅基地过户问题
宅基地过户问题 我的父亲是上海浦东的本地人,1979年时候从自己兄弟那里买下了一同居住的宅基地的房产中的几个房间(大概占整个房屋面积的一半,另一半属于我父亲的父母当时所有),双方签署了合同,也有2位亲属见证(合同上都有盖章,交易钱款也都付清了).交易双方当时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1992年做宅基地使用证的时候使用人名字登记的是我父亲的母亲的名字.现在父亲的母亲去世了,但也在遗嘱中表示了这套房子的一半属于我的父亲,她只对剩下的一半作出了遗嘱安排.
想请问当初那个交易合同是否在法律上有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elian……(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4-01-02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