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房承租人变更
你好,建议你现在变更房子的承租权,变更到你的儿子名下。
根据天津市的规定,只要你和你的子女有权主张承租权。
只要有证据证实你与妻子是共同住在一起,承租权不会有问题。
建议你将你和孩子的户口迁过去。
你和你的子女有承租权
根据现有的房承租人变更的管理办法,与你妻妹的户籍无关.
根据天津市现行法规,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过户。你妻子的妹妹无此权力
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如果你妻子出现意外,那么承租人只能由你妻子妹妹一家三口中的一人担任。因此,建议你或者把你的户口迁入该房,或者此时把该公房买下。
你妻妹不是你们的家庭成员,依法没有要求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