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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开荒所得耕地使用权问题

农村土地开荒所得耕地使用权问题 你好!我于2007年在户籍地农村开荒得到可耕地,村委会也给我写下证明书,按照国家土地延保政策,该土地由我使用、经营。2008年村的收荒,将我开荒所得地收归集体所有,并将使用权、经营权一并收回,但村里其他人开荒所得地没有收回。去年,村里又收荒未果。今年,村里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权,请问,我能将我原先开荒所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回吗?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nqu(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1-0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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