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1未成年女孩发生了关系,当初女孩1厢情愿,现在又告我朋友强奸
14岁以下幼女是不存在情愿的情况的,只要发生了就是强奸。
女方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我的补充: 2014-01-03 17:55
如果有证据证明女孩是情愿的且女孩满14周岁,不构成强奸。
你好,14岁以下幼女是不存在情愿的情况的,只要发生了就是强奸。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涉嫌强奸,现在需要立即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具体情况,如果不涉嫌犯罪或是符合取保,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此种情况,是否构成犯罪比较复杂;还是聘请专业律师辩护吧。
女孩的年龄及当时是否违背了她的意志
你朋友情况已涉嫌构成强奸罪,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护最大合法权益。
要结合女孩的实际年龄和是否违背了女孩的意志而发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