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楼上漏水造成重大损失。
楼上漏水造成重大损失。 2013年12月28日晚上8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楼上(604)刚新装修好,马桶浮球坏了,一直放水,水漫全屋(拖鞋漂浮),有照片。漏水(不是渗水)到我家(504),造成重大损失,物业、居委调节不能达成一致。
目前损失:
1、屋顶裂缝至少5条。水帘式漏水。
2、2013年上半年装修损坏,木地板浸水。
3、被褥、家具全部侵水。(由于第一时间断电、抢救,电脑、电视都完好)
4、一批价值3万人民币全新绒毯全部报废。
5、其他。(宾馆住宿、精神损失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姚卫忠(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12-29 13:11